高中公民與社會 - 法律

  • 廣義:經一定程序制定,對人民直接發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具規範人民權利、義務的法規範。包括:憲法、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行政機關依法授權訂定的命令等。
  • 狹義:專指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的法律。包括:法、律、條例或通則等名稱。
  • 具強制性:法律有其他社會規範所沒有的強制力,以國家公權力做後盾,規範眾人的行為。例:騎機車未戴安全帽、或是酒後駕車等,均會受罰。
  • 具普遍性: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人,都一體適用。例:在國家中,不分男女老少、貴賤貧富,都受法律規範。
  • 具有限性:法律雖然有解決紛爭的功能,但未必能解決所有的紛爭。例:法律要求已婚者對配偶忠貞,但無法確保婚姻過得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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