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公民與社會 - 《戒嚴法》

  • 正式名稱:《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
  • 是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於1949年頒布的戒嚴令
  • 《臺灣省戒嚴令》頒布後,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大陸的情勢持續惡化,兩岸開始進入長期對峙狀態,此戒嚴令開始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穩固統治的重要法律,並等同宣布臺灣處於如戰爭般的緊急狀態。
  • 在此段時期言論自由受到普遍限制,政府用相關法令條文對共產黨人、政治上持異議人士(多為黨外人士)進行逮捕、軍法審判、關押或處決,此間臺灣常有人突然失蹤,不時傳出冤獄,俗稱「白色恐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