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改革之倡議,而有國民法官法之提出,是為了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而制定該法。所謂國民法官,是指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全面,將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一起參與共同審判的制度,組成國民法官法庭,法院於裁定前並應聽取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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