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羅爾斯提出。主張照顧弱勢權益以符合正義即為公益。以「公平基礎」和「正義精神」為衡量標準。公平基礎:完成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所獲得的利益相同。正義精神:讓社會中最弱勢者獲得最大利益。例:我國制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並促進其自立與發展。
價格管制貿易利得中間財最終產品、最終消費財個體經濟學絕對利益碳稅稅、捐書記官團體商標獨占行為公債兩願離婚融資性庫款收入鏡中自我我族中心主義論理法則/經驗法則文化相對論涵化限定繼承雜異化拋棄繼承國際貨幣基金最惠國待遇原則大眾文化多邊主義民間文化金融危機平均每人GDP通過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