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臨時約法」、「訓政時期臨時約法」。訓政時期臨時約法,是依據孫文《建國大綱》及其遺教,在訓政時期中所訂定的約法。西元1928年國民政府北伐成功,此時以初步達成孫文《建國大綱》中的軍政時期,故即可進入訓政時期,而訓政時期主要是為即將到來的憲政時期作準備。除訓政時期臨時約法外,汪精衛、閻錫山、馮玉祥等軍閥在太原另外訂立新約法,稱「太原約法」,國民黨發動中原大戰將其剿滅。
臨時約法憲法護法運動中華民國軍政府越光米麥寮火力發電廠唐山議會政治秋瑾羅貫中平假名宋應星九年一貫課程莫內貞德表現主義屏東工業區中科國際移工青花瓷臺梗九號還我客家話運動吳承恩早熟稻公共財西遊記三國演義原子彈爆炸圓頂屋本土化世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