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孫文所撰《建國大綱》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軍政、訓政與憲政三大時期。 清朝滅亡後各地軍閥割據,國父孫文感於軍事武力的必要性,故在南方籌組軍政府、黃埔軍校,整備北伐事宜。孫中山過事後,北伐在蔣中正的手中完成,並於西元 1928 年以後依據《建國大綱》開始進入訓政時期。 民國 20 年(西元 1931 年),國民政府召開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使訓政時期有了法源依據,至西元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自然廢止。
軍政國府建國大綱憲政公共財居禮夫人後現代主義平假名情報戰秋瑾公廨社會達爾文主義格瑞那達王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支票合資開墾史前文明南關里遺址人獸形玉質耳飾構樹白米炸彈客事件中王國青花瓷議會政治屏東工業區西敏寺英國皇家學會產業升級原子彈爆炸圓頂屋麥寮火力發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