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臨時約法」、「訓政時期臨時約法」。訓政時期臨時約法,是依據孫文《建國大綱》及其遺教,在訓政時期中所訂定的約法。西元1928年國民政府北伐成功,此時以初步達成孫文《建國大綱》中的軍政時期,故即可進入訓政時期,而訓政時期主要是為即將到來的憲政時期作準備。除訓政時期臨時約法外,汪精衛、閻錫山、馮玉祥等軍閥在太原另外訂立新約法,稱「太原約法」,國民黨發動中原大戰將其剿滅。
憲法護法運動中華民國軍政府游耕唐山以工代賑皇家海軍學院居禮夫婦臺梗九號森丑之助越光米達爾文世界組織天工開物中科王維農地重劃半坡遺址王爺南科九年一貫課程宋應星亞美利哥連橫政策亞非會議佛洛伊德OPEC國際紅十字會徐志摩早熟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