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孫文所撰《建國大綱》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軍政、訓政與憲政三大時期。 西元 1946 年(民國 35 年)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結束憲章混亂的訓政時期,進入憲政時期,並延續至今。
國統綱領建國大綱華盛頓總統臨時約法軍政開明專制訓政居禮夫人原住民正名運動田野調查資策會越光米麥寮火力發電廠唐山議會政治秋瑾羅貫中平假名宋應星九年一貫課程莫內貞德表現主義屏東工業區中科國際移工青花瓷臺梗九號還我客家話運動吳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