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孫文所撰《建國大綱》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軍政、訓政與憲政三大時期。 西元 1946 年(民國 35 年)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結束憲章混亂的訓政時期,進入憲政時期,並延續至今。
國統綱領建國大綱華盛頓總統臨時約法軍政開明專制訓政以工代賑居禮夫人亞美利哥OPEC臺梗九號興達港火力發電廠森丑之助亞非會議社會達爾文主義產業升級國際移工屏東工業區合資開墾麥寮火力發電廠三國演義早熟稻反六輕運動史前文明本土化九年一貫課程國際紅十字會原住民正名運動王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