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郡縣」、「郡縣制度」。指從封建制度轉向中央集權制度中,對於地方行政制度的改善,分成郡、縣兩級。春秋時期諸侯兼併,其中有部份封地並無重新分封,而是由中央指派官員(縣令、縣大夫)管理;郡的設置通常在邊界,以大將守邊,受中央直屬命令控管。本來郡縣無上下層級劃分,但晚期郡的行政層級便漸漸高於縣,並訂於秦始皇時期,漢代沿襲之。下圖為:秦代郡縣圖。 影片試看 封建與郡縣的選擇 影片試看 - 封建與郡縣的選擇
商鞅變法皇帝知縣秦始皇秦朝開漳聖王西敏寺公共財中王國平假名天工開物越光米潑水節南關里遺址原子彈爆炸圓頂屋梵谷納貲捐官支票反核四運動佛洛伊德黑水溝印象派地動儀白米炸彈客事件農地重劃中科秋瑾表現主義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英國皇家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