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是促使行政院院長去職之憲政措施。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影片試看 影片試看 查看更多 延伸考題 延伸考題 確認答案
立法院分散風險原則五倫心六倫產業外移經濟財玫瑰少年霸凌多神論角色衝突少年法院懲罰性賠償通貨緊縮資訊倫理公共危險罪部落自決權民營化復議數位素養體制化角色混亂稀少傳統領域直升機父母理性思考母系家庭專業化社會學習部落領袖自我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