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時須注意的四種原則。即普通原則、直接原則、無記名原則、平等原則。須達成下列條件才能投票: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2、年滿二十歲。3、選舉區設籍達四個月以上,若為正副總統選舉、公民投票,則須設籍六個月以上。投票當日須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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