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荷蘭語),此公司於1602年由荷蘭合併多間主要經營亞洲貿易的公司而成。這個新的貿易公司負責荷蘭對亞洲的所有貿易事務,具有發行貨幣、簽訂條約以及僱用傭兵的權力。下圖為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圖徽
VOC王田蘇格拉底鍾廖李拚生死濱田彌兵衛事件熱帶栽培業竹葉體書法排華法案李國鼎青幫刀耕火種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柏林猶太博物館吳廷琰粟特人在家眾后母戊鼎羅漢腳南島語系壯丁團東亞文化圈編鐘累世公卿麥士蒂索人門羅宣言韓式泡菜羅妹號事件加富爾慰安婦航海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