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荷蘭語),此公司於1602年由荷蘭合併多間主要經營亞洲貿易的公司而成。這個新的貿易公司負責荷蘭對亞洲的所有貿易事務,具有發行貨幣、簽訂條約以及僱用傭兵的權力。下圖為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圖徽
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VOC王田曼德拉教宗宮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正口五德終始說臺海使槎錄金正日商幫減四留六新南向政策周世宗國家總動員法順化條約八堡圳白馬寺臺北101大樓泰益號熱帶栽培業專賣制度兵工墾區王導卓別林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林本源園邸三光政策南管鄂圖曼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