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荷蘭語),此公司於1602年由荷蘭合併多間主要經營亞洲貿易的公司而成。這個新的貿易公司負責荷蘭對亞洲的所有貿易事務,具有發行貨幣、簽訂條約以及僱用傭兵的權力。下圖為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圖徽
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VOC王田神權政權拉維樂里美菲安全條約薩丁尼亞王國毛利語傅柯兩稅法排華法案大憲章客戶六三法石油輸出國組織曼德拉福澤諭吉臺夫特藍清代臺灣三大民變核武禁繁衍條約烏干達鐵路李朝一府二鹿三艋舺薩奧戰爭李悝阿立祖托卡契夫遷界令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婚姻條例吉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