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凡爾賽條約」、「凡爾賽和約」、「協約國及參戰各國對德和約」。 《凡爾賽條約》,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協約國戰勝方對同盟國的戰後處置,簽署於西元 1919 年。 《凡爾賽條約》共分 15 部分 440 條,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 13.5 %的領土、 12.5 %的人口、 16 %的煤產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以及所有的海外殖民地。
巴黎和會希特勒納粹黨國際聯盟議會政治西遊記國際移工片假名以工代賑社會達爾文主義南關里遺址西敏寺合資開墾金馬獎莫內國際紅十字會王爺新住民支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天工開物屏東工業區反核四運動地動儀表現主義游耕納貲捐官梵谷原子彈爆炸圓頂屋青花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