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天津條約」、「中英法天津條約」。《天津條約》,第一次英法聯軍後簽訂的條約,與英、法、美、俄四國簽訂於西元1858年(咸豐8年)。西元1858年(咸豐8年),英國藉由亞羅船事件,法國則假託廣西教案,美、俄兩國則在外交上援助,攻陷廣州、大沽,在天津與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天津條約主要內容:外人得在內地傳教、並加開臺灣、淡水、鎮江等口岸。公使得駐京,並確立領事裁判權,此外賠款英國四百萬兩白銀、法國二百萬兩,並於一年後於北京換約。下圖為:天津條約示意圖。
天津條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滬尾英法聯軍內河航行權不平等條約馬雅各高雄港同文館佛洛伊德OPEC國際紅十字會徐志摩早熟稻黑水溝公共財居禮夫人後現代主義平假名情報戰秋瑾公廨社會達爾文主義格瑞那達王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支票合資開墾史前文明南關里遺址人獸形玉質耳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