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天津條約」、「中英法天津條約」。《天津條約》,第一次英法聯軍後簽訂的條約,與英、法、美、俄四國簽訂於西元1858年(咸豐8年)。西元1858年(咸豐8年),英國藉由亞羅船事件,法國則假託廣西教案,美、俄兩國則在外交上援助,攻陷廣州、大沽,在天津與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天津條約主要內容:外人得在內地傳教、並加開臺灣、淡水、鎮江等口岸。公使得駐京,並確立領事裁判權,此外賠款英國四百萬兩白銀、法國二百萬兩,並於一年後於北京換約。下圖為:天津條約示意圖。
天津條約英法聯軍不平等條約同文館滬尾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馬雅各高雄港興達港火力發電廠西遊記秋瑾游耕片假名農地重劃梵谷原子彈爆炸圓頂屋OPEC早熟稻潑水節宋應星公共財原住民正名運動國際紅十字會莫內構樹九年一貫課程史前文明社會達爾文主義西敏寺以工代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