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滬尾」、「淡水」。淡水位在新北市淡水河口北岸,舊稱為「滬尾」,係「河口」的意思,曾是臺灣第一大港。在西元 1860 年列強與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後,滬尾港便是通商口岸之一,主要經營茶、樟腦與木料的貿易。清末到日治時期「淡水」與「滬尾」開始混用,最終 1912 年經總督府確認為淡水。
清代行政區劃丘逢甲開港通商邵友濂清領前期清領後期土牛苗栗事件八里坌曹謹大坌坑文化鎖國政策金廣福墾號新住民反六輕運動西敏寺以工代賑黑水溝人獸形玉質耳飾三國演義羅貫中唐山森丑之助支票早熟稻印象派天工開物連橫政策表現主義專業市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