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滬尾」、「淡水」。淡水位在新北市淡水河口北岸,舊稱為「滬尾」,係「河口」的意思,曾是臺灣第一大港。在西元 1860 年列強與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後,滬尾港便是通商口岸之一,主要經營茶、樟腦與木料的貿易。清末到日治時期「淡水」與「滬尾」開始混用,最終 1912 年經總督府確認為淡水。
清代行政區劃丘逢甲邵友濂清領前期清領後期土牛苗栗事件八里坌曹謹大坌坑文化鎖國政策金廣福墾號三國演義早熟稻反六輕運動史前文明本土化九年一貫課程國際紅十字會原住民正名運動王爺專業市鎮游耕新南向政策人獸形玉質耳飾吳承恩情報戰宋應星公廨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