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締約雙方簽訂的條約並不對等,而某方具有較優勢的條款在其中。不平等條約的概念主要是在民國初年出現,主要是在講清末所簽訂的各種不平等條約,如《南京條約》、《天津條約》都是具有不對等條款的條約,包含侵害主權的不公平待遇,使得清廷在國際地位更為低落。
虎門銷煙伊藤博文晏陽初祆教大政奉還三段警備制伽利略墨索里尼五四運動鄭芝龍太平天國紋面國民政府統治輪船招商局蘇聯亞歷山大無方針主義奉系沈葆楨國際法院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雅典朝貢鄭克臧南進政策培根蒸汽機三山國王圖坦卡蒙集會遊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