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學說不同,有不同說法。(1)該國憲法所規定主權能夠管轄的範圍。(2)指某政治體在國際法上,具有被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地位。在大部分穩定的民主國家中,法理主權與事實主權呈現契合的狀態。但對於內戰或分裂狀態國家,法理主權與事實主權認定不一致的問題。
事實主權程序參與雜異化種族平等巴塞爾公約諮商原則平均每人GDP黑市絕對利益屬人主義勞資會議全球在地化財團法人媒體識讀教育基金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共同擁有財產動物福利論最惠國待遇原則原住民權利宣言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血親繼承人動物權利論多邊主義鏡中自我三通四流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組織匡正正義沈默螺旋社群主義文化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