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可經全體立法委員 1/3 以上連署,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如經全體立法委員 1∕2 以上贊成時,行政院院長應於 10 日內辭職。 是內閣制的特有制度。否決了內閣的存在,以及勸告內閣全體辭職;不只是對某國務員的某政策不能信任的時候,促使其去職,更是威脅到整個內閣的存亡。
總統制分權制度信任制度限制連記制社會正義說臺灣世界展望會原住民權利宣言第三部門兩極體系社群主義公正原則中日和平條約兒童權利公約理性自利古典自由主義第二部門巴塞爾公約文化差異三限六不過濾泡泡(Filter bubble)世界銀行臺灣路竹會普世人權傳統道德臺灣關係法失業者對臺三不政策第一部門蒙特婁議定書種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