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是西元2005年(民國9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內容是鼓勵兩岸和平同一的情況下促進交流,但並不排除以軍事進行統一行動。西元2002年(民國91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論」,西元2004年(民國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兩會」期間提出《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並在人民大會審議後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強調臺灣問題是內戰遺留的問題,屬於中國內政事務,外國勢力不得予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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