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平等權、自由權、受益權、參政權),透過選舉來參與政治。可細分為「選舉權」、「被選舉權」。選舉權:人民依自由意志,依法選出一個或少數人擔任公職的過程。被選舉權:參選以取得為民眾服務的機會,進而實現其政治理想的過程。行使原則:普通原則、平等原則、直接原則、無記名原則。
平等原則國家賠償責任戒急用忍流行文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所有權絕對原則政府消費支出全額連記制城市外交碳稅社會正義說論理法則/經驗法則文化變遷曝險少年城市外交大眾文化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家務勞動親密關係民主化地方治理愛情三角理論團體商標非正式團體勞動參與率公債分配正義產品碳足跡工會法社會主義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