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平等權、自由權、受益權、參政權),透過選舉來參與政治。可細分為「選舉權」、「被選舉權」。選舉權:人民依自由意志,依法選出一個或少數人擔任公職的過程。被選舉權:參選以取得為民眾服務的機會,進而實現其政治理想的過程。行使原則:普通原則、平等原則、直接原則、無記名原則。
平等原則社會權環境權社會達爾文主義比例子原則總體經濟學波茨坦宣言專賣制度阿拉伯之春所有權絕對原則占領華爾街運動司法事務官政府消費支出景氣循環庭務員分配正義黑市匡正正義通譯價格管制貿易利得中間財最終產品、最終消費財個體經濟學絕對利益碳稅稅、捐書記官團體商標獨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