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被害人,可於通常保護令終結前核發。危險程度:目前安全還不穩定,很可能還會再發生。由檢察官、警察機關、主管機關、當事人填民事暫時保護令聲請書狀,由法院核發。審理程序:《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一項規定,法官可以不經開庭審理而直接核發。但是法官也可開庭調查。
保護令手足關係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執行長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多元文化主義當選無效之訴工會法石油輸出國家組織 (OPEC)原住民傳統領域黑市價格管制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諮商原則景氣循環不自證己罪財團法人媒體識讀教育基金會屬人主義種族平等稅、捐《美日安保條約》金融危機勞動參與率占領華爾街運動大眾文化數位落差親密關係民主化原住民權利宣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