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該法規依法定程序修改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的保護。例:在新制退撫條例公布施行前就任的有任期之政務人員,應享有舊制退撫條例月退職酬勞金的待遇。 當事人信任行政機關先前的決定,因此即使事後法規有變動,當事人仍可主張其權利應依行政機關先前之決定為準,或請求行政機關對其因信任先前決定而遭受之損失給予補償。
波茨坦宣言通譯轉型正義( t r a n s i t i o n a l justice)營利團體人口紅利當選無效之訴共識決景氣循環多元文化主義道德衝突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守門人概化他人三限六不數位落差代理人戰爭三通四流程序參與雜異化種族平等巴塞爾公約諮商原則平均每人GDP黑市絕對利益屬人主義勞資會議全球在地化財團法人媒體識讀教育基金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