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保護令」、「民事保護令」。指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與權益的法律命令,警告相對人不能再用肢體暴力、言詞暴力。依被害人住居所、相對人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提出聲請。分為三種: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
家庭暴力誘因(incentives)第一部門罷免權理性自利自媒體臺灣關係法縱向負責專業倫理兩極體系新興人權傳統道德補償與賠償華盛頓公約手足關係公正原則大選區制對臺三不政策社會達爾文主義波茨坦宣言通譯轉型正義( t r a n s i t i o n a l justice)營利團體人口紅利當選無效之訴共識決景氣循環多元文化主義道德衝突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