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被害人,可於通常保護令終結前核發。危險程度:目前安全還不穩定,很可能還會再發生。由檢察官、警察機關、主管機關、當事人填民事暫時保護令聲請書狀,由法院核發。審理程序:《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一項規定,法官可以不經開庭審理而直接核發。但是法官也可開庭調查。
保護令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大選區制零和遊戲依賴理論兩輪決選制中央集權制戒急用忍開放大陸探親三不政策三通四流雙邊外交代理人戰爭當選無效之訴外交權營利團體非正式團體縱向負責民粹新聞專業倫理動物權利論守門作用誘因(incentives)專業倫理肉桶立法(pork barrel legislation)動物福利論多數暴力守門人物質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