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郡縣」、「郡縣制度」。指從封建制度轉向中央集權制度中,對於地方行政制度的改善,分成郡、縣兩級。春秋時期諸侯兼併,其中有部份封地並無重新分封,而是由中央指派官員(縣令、縣大夫)管理;郡的設置通常在邊界,以大將守邊,受中央直屬命令控管。本來郡縣無上下層級劃分,但晚期郡的行政層級便漸漸高於縣,並訂於秦始皇時期,漢代沿襲之。下圖為:秦代郡縣圖。 影片試看 封建與郡縣的選擇 影片試看 - 封建與郡縣的選擇
郡縣商鞅變法皇帝知縣秦始皇秦朝開漳聖王三國演義羅貫中唐山森丑之助支票早熟稻印象派天工開物連橫政策表現主義專業市鎮南關里遺址本土化秋瑾西遊記中王國納貲捐官產業升級反核四運動國際紅十字會還我客家話運動片假名新南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