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滬尾」、「淡水」。淡水位在新北市淡水河口北岸,舊稱為「滬尾」,係「河口」的意思,曾是臺灣第一大港。在西元 1860 年列強與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後,滬尾港便是通商口岸之一,主要經營茶、樟腦與木料的貿易。清末到日治時期「淡水」與「滬尾」開始混用,最終 1912 年經總督府確認為淡水。
清代行政區劃丘逢甲開港通商邵友濂清領前期清領後期土牛苗栗事件八里坌曹謹大坌坑文化鎖國政策金廣福墾號產業升級納貲捐官社會達爾文主義新南向政策中王國片假名黑水溝貓霧拺族反核四運動人獸形玉質耳飾亞非會議西敏寺居禮夫人原住民正名運動田野調查資策會越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