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歷史 - 光榮革命

  • 光榮革命(西元 1688 ~ 1689 年),西元 1685 年詹姆士二世繼位,積極恢復專制和舊教,於是國會中托利黨輝格黨兩派議員,決定聯合驅逐詹姆士二世,迎接其女瑪麗(嫁至荷蘭)及其婿威廉為英王。 這次革命因未有流血事件,故稱為「光榮革命」。
  • 西元 1689 年,威廉三世簽署《權利法案》,規定議員在國會中享有言論自由,國王不得否決國會通過的法律和法案,英國從此成為君主立憲的國家。 光榮革命後,英國政治以國會為中心,一則使各階層人民的利益得以調和折衷,不再發生內戰;再則集思廣益,使國家政策減少錯誤,乃能集中全力向外擴展。光榮革命後的七、八十年間正是英國向外擴展最迅速的時代。
  • 下圖為威廉三世簽署《權利法案》示意圖

威廉三世簽署《權利法案》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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