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公民與社會 - 性別工作平等法

  • 適用場所:工作場所。
  • 內容:生理假、陪產假 、家庭照顧假、育嬰假(留職停薪)、不可性別限制、不可有「單身條款」限制、產檢假。
  • 禁止性別歧視性騷擾之防治,促進工作平等的措施、救濟與申訴程序的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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