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一黨獨大」、「一黨優勢」。各政黨合法存在,並公平參與選舉;但只有一黨長期握有政權,他黨無法與之競爭。優點:權力集中,政策籌劃及執行較快速;政治情勢大致穩定,可推動長期的國家建設計畫。缺點:權力集中,易導致濫權,在野黨無法發揮實質的監督與競爭功能,掌權者容易貪汙腐化。例:1955 ∼ 1990 年代初期的日本自民黨、印度國大黨。
失業者《美日安保條約》專賣制度亞洲開發銀行不自證己罪社會位置開放大陸探親占領華爾街運動總體經濟學職業性別隔離第二部門國際金融團體協約法民間文化能源稅基本工資還我土地運動中間財比例子原則必要性原則抗告浮動油價機制多數暴力應報理論第三部門守門作用雙邊外交拋棄繼承阿拉伯之春參考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