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憲紀念日是每年的 12 月 25 日,紀念西元 1947 年通過三讀的中華民國憲法,並在該年同年 12 月 25 日實施。 行憲紀念日西元 1963 年(民國 52 年)被行政院定為國定假日,直到西元 2001 年(民國 90 年)不再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