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歷史 - 國際聯盟

  • 美國總統威爾遜在「十四點和平原則」中最重要的主張就是成立國際聯盟,並將它納入《凡爾賽和約》中。
  • 國際聯盟於西元 1920 年在永久會址日內瓦成立,最初會員 42 國,後來增加到 63 國。
  • 大會重要議案須經全體會員國的同意始能通過,理事會主要討論世界和平的問題;國際法庭設在荷蘭的海牙,審理國際爭端。
  • 其他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美國雖未加入國聯,但有加入此組織。
  • 西元 1925 年,德、法、英、比、義簽訂《羅加諾公約》,用集體制裁的方式抑制侵略,德國因此得以在西元 1926 年加入國際聯盟
  • 西元 1932 年國聯召開世界裁軍大會,會議進行期間,德國於西元 1933 年退出大會及國聯。西元 1935 年廢止《凡爾賽和約》中「限制軍備」條款;同年日本廢止《五國海軍條約》。
  • 調停歐洲和西亞國家的邊界糾紛。其他尚有解決奧、匈、保等戰敗國的財經困境,協助解決東歐、南歐少數民族問題,與管制麻醉品的運銷、改進勞工生活。
  • 美國未加入,使國聯失去最大的支持力量;本身無武力,無法強制各國遵守決議,也無法對侵略行動進行制裁;處理不公正,理事國各強國無法公正處理國際糾紛,失去國際的信賴;蘇聯的敵視,另組「第三國際」與國聯對立,西元 1939 年退出國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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