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為本國公民。必須年滿一定年齡。例:我國為 20 歲。一般公職人員的選舉人必須在選舉區繼續居住滿四個月以上;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則須居住滿六個月。我國只有在總統、副總統選舉方面,規定僑胞須辦理登記,才有選舉資格,其他人民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動登記造冊。未受褫奪公權:被褫奪公權者,將被剝奪擔任公務員及公職候選人之資格(應考試、服公職),其投票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則不受影響。
程序參與公共媒體排他性權利鏡中自我國際發展協會(IDA)扣押最惠國待遇原則《北大西洋公約》環境權歲出/歲入新聞專業倫理我族中心主義精緻文化限制連記制血親繼承人經濟成長率社會權文化起源道德責任民主衰退新臺灣之子外交權適當性原則菁英政治空氣品質指標國民待遇原則雙邊外交國民外交高齡化社會( aging society)文化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