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為本國公民。必須年滿一定年齡。例:我國為 20 歲。一般公職人員的選舉人必須在選舉區繼續居住滿四個月以上;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則須居住滿六個月。我國只有在總統、副總統選舉方面,規定僑胞須辦理登記,才有選舉資格,其他人民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動登記造冊。未受褫奪公權:被褫奪公權者,將被剝奪擔任公務員及公職候選人之資格(應考試、服公職),其投票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則不受影響。
誠實信用原則基本工資機會均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新移民、新住民新臺灣之子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空氣品質指標曝險少年種族平等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社會位置福利國家還我土地運動罷免權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原住民傳統領域社會權環境權社會達爾文主義比例子原則總體經濟學波茨坦宣言專賣制度阿拉伯之春所有權絕對原則占領華爾街運動司法事務官政府消費支出景氣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