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芬指出,某些情況下,物品價格愈高,需求愈大,必須花比平常更多的價錢購買,其發生要件為所得非常低,且該物品為必需品。例:臺灣早期的人民平均所得較低,以蕃薯為主食,當物價上漲,白米與蕃薯皆漲價,人民沒有錢買價格較高的白米,為了填飽肚子,人民只好選擇蕃薯,使蕃薯(季芬財)的需求量不減反增。季芬財一般皆屬劣等財,但劣等財不一定等於季芬財,季芬財通常會發生在特殊的時空背景之下,如戰爭過後的糧食不足或連年天災後發生的饑荒情形。
劣等財公共媒體依賴理論普世人權網紅經濟失業者《美日安保條約》專賣制度亞洲開發銀行不自證己罪社會位置開放大陸探親占領華爾街運動總體經濟學職業性別隔離第二部門國際金融團體協約法民間文化能源稅基本工資還我土地運動中間財比例子原則必要性原則抗告浮動油價機制多數暴力應報理論第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