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以不同年份的同一時期做為對比基期。如兩個年份的同季、同月、同旬等。採取同期基期可以消除由於季節變化而對物價水平的影響,便於研究在客觀因素大體相同情況下,價格的運動趨勢和規律。例如:我國在編製鮮菜,鮮果等季節性商品價格指數時均採用同期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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