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案在立法院的審查通過之步驟。提案後列入議程報告事項,於院會中朗讀標題(一讀)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二讀會依次進行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對於議案之深入討論、修正、重付審查、撤銷、撤回等,通過二讀之議案,於下次會議進行三讀。三讀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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