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78年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主權,實質上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但美國仍由國會通過 《臺灣關係法》,此法認為任何危害臺海安全行為,美國得提供臺灣防衛性武器。西元1978年12月15日,美國總統卡特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主權,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簽訂《中美建交公報》,並聲明於西元1980年(民國69年)終止 《中美協防條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臺灣關係法》則是美國在此後針對臺海事務做出的處置,但該法非屬國際法層次,故不被國際承認。
中美斷交金馬獎西遊記莫內議會政治片假名羅貫中以工代賑居禮夫人亞美利哥OPEC臺梗九號興達港火力發電廠森丑之助亞非會議社會達爾文主義產業升級國際移工屏東工業區合資開墾麥寮火力發電廠三國演義早熟稻反六輕運動史前文明本土化九年一貫課程國際紅十字會原住民正名運動王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