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親自向戶政事務所登記為配偶,婚姻始成立。結婚已由公開、兩個證人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婚。我國、荷蘭、加拿大、西班牙、比利時等國,同性戀可合法結婚。結婚年齡:男女皆須滿18歲。依《民法》: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雙方不得有監護關係及不得重婚。下圖為:婚姻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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