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親自向戶政事務所登記為配偶,婚姻始成立。結婚已由公開、兩個證人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婚。我國、荷蘭、加拿大、西班牙、比利時等國,同性戀可合法結婚。結婚年齡:男女皆須滿18歲。依《民法》: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雙方不得有監護關係及不得重婚。下圖為:婚姻示意圖。
新移民保護令姻親妯娌連襟利率土地銀行間接故意第一銀行反全球化公共授權分散風險原則國際刑警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貨緊縮標準化中途教育瘖啞人少年法院負向誘因正向誘因永續發展專利法金錢誘因非金錢誘因內在動機外在動機誘因過度辯護效應企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