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根據孟德斯鳩的理論首先創立。 代表國家有美國、巴西、菲律賓。 由人民選出總統,負責行政;另方面也選出國會議員,負責立法。 為行政和立法分權制衡的政治制度。 特徵:實權元首、最高行政首長任期固定、行政立法分立、負責方式、分權制度、制衡原理。 優點:權力集中於總統,行政效率較為迅速;總統有「覆議否決權」,法律施行經立法與行政部門雙重確認較能防止政府濫權。 缺點:總統與國會若發生對立時,國會無不信任投票的權力、總統也沒有解散國會權,易導致政府效率低落。
雙首長制(混合制)限制責任能力人京都議定書全球關聯贓物罪負向誘因勞作金中華民國車輛受難者救援協會利率全球化媒體投書長期照護服務法媒體識讀產業升級零工經濟性別平等教育法非自願失業第一銀行專利法遠距學習搜尋引擎期貨交換學生三綱低技術勞工交易媒介擄人勒贖罪兒童福利聯盟傷害罪長照服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