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式民主」是間接民主與直接民主之外的第三種民主形式。基於參與式民主的理念,審議式民主更鼓勵民眾透過理性思辨的過程,達到對公共福祉分配的共識。其主要概念是在公共議題形成決策的過程中,盡可能讓公民參與,藉由「充分討論」,對公共議題不再是以多數決為尊,而是以共識決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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