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因為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道有犯罪嫌疑,即應開始偵查。偵查過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律師)可以在場陳述意見。檢察官偵查後,依照證據認為被告有重大犯罪嫌疑,提起公訴;如果犯罪嫌疑不足,當然就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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