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追訴犯罪行為,使對方負起刑事責任的救濟方法。刑事訴訟的發生形式有四種,為告訴、告發、自訴、公訴。告訴:由被害人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報案,稱為告訴。告發:由被害人以外的第三者報案,稱為告發。自訴:由被害人自行委任律師向地方法院提出刑事訴訟,稱為自訴。公訴:檢察官在接受告訴、告發或自行主動偵查後,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時,向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稱為公訴。
訴訟公訴緩起訴自訴三級三審制人際互動人際互動外部誘因霸凌性別平等教育法復議一級二審制性騷擾防治法內部誘因自我認同玻璃天花板生產目的校園公共事務體制化刻板印象專業化地方自主準直轄市性傾向自我潛能臺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倫理性別地位角色混亂種族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