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成員國共同簽署了《合併條約》,於1967年生效,促使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以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組織機構完成整併,統整為歐洲共同體。1993年,《馬斯垂克條約》正式生效,以歐洲共同體為基礎,擴大成為歐洲聯盟,實踐了歐洲的區域統合。
European Communities亞洲四小龍顏之推江西填湖廣一帶一路流民國際原子能總署朱舜水核武禁繁衍條約臺海使槎錄釣魚臺列嶼衛青六方會談現代化理論蔡廷蘭柏威夏寺存在主義亞細亞的孤兒沙巴霍去病沙特秦始皇卡繆楊逵五德終始說異鄉人賴和三公九卿制奧姆真理教約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