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德天皇即位後(西元645~654年),因為各地豪族兼併土地的狀況嚴重,阻礙了中央集權政體的實行,於是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他參照唐朝的制度,推行了一系列的新律令,改革了土地和賦役等制度,實行「班田制」和「租庸調制」,並以「鄉戶」為政府授田和徵收賦役的單位。在這種制度下,建立以天皇為核心的中央集權體制。下圖為大化革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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