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北美自由貿易區由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國組成,三國於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達成一致意見,並於同年12月17日由三國領導人分別在各自國家正式簽署。1994年1月1日,協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貿易區宣佈成立。協定的宗旨:取消貿易壁壘;創造公平的條件,增加投資機會;保護知識產權;建立執行協定和解決貿易爭端的有效機制,促進三邊和多邊合作。
NAFTA區域性國際組織自由貿易協定桌礁東協+6內部區位因素清真寺建蔽率高齡社會環渤海地區扶老比大化革新坐標法世界麵包籃西部大開拓立體透視圖高科技知識產業波羅的海之虎砂質土壤土著河谷等高線圖空梅國家科學基金會開伯爾山口生態都市圍龍屋領海水俣病奧斯維辛集中營淩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