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指的是「集體權」(collective rights)。屬於第三代人權中的共同權,是指因為隸屬於某個集體的身分而享有的權利,故又稱為「集體權」(collective rights)、或是「集團權」(group rights),包括婦女權、兒童權及「少數族群權利」(minority rights)。
原住民族基本法戒急用忍流行文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所有權絕對原則政府消費支出全額連記制城市外交碳稅社會正義說論理法則/經驗法則文化變遷曝險少年城市外交大眾文化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家務勞動親密關係民主化地方治理愛情三角理論團體商標非正式團體勞動參與率公債分配正義產品碳足跡工會法社會主義經濟原住民傳統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