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應選 113 人,連選得連任。不分區立委中,政黨之得票率必須超過 5 %以上,始得依政黨名單分配,且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 1∕2。23 歲即可參選,任期 4 年,連選得連任。區域與不分區立委採用「並立制」;原住民立委則採複數選區相對多數制。
搭便車行為抗告血親繼承人公債利息支出可排他性扣押流通稅必要性原則補償與賠償環境影響評估能源稅相對剝奪感電子化政府浮動油價機制歲出/歲入程序委員會附議適當性原則差異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基本工資機會均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新移民、新住民新臺灣之子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空氣品質指標曝險少年種族平等不當聯結禁止原則